1. 上一篇 下一篇
  2. 第3297期   20180510
  3.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非法代客理财要不得

中航证券 林旎

公开招揽客户,与不特定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以代客操盘、承诺收益、亏损分担等为诱饵所进行的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称为非法代客理财。

非法代客理财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财经网站、论坛等新媒体作为营销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或利用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播出或刊载广告,公开招揽客户。

案例简述:

投资者张某进入证券市场时间不长,总觉得自己无法恰当把握股票买卖时机,导致亏损连连。一日,其在浏览某财经网站论坛时,无意中发现某投资公司专门针对新手推出的“保姆式委托理财服务”,投资者只需签订“理财协议”,将资金交给投资公司管理,即可坐享高额固定年收益。

张某在高额收益的诱惑下,与该投资公司签订了“理财协议”,并将20万汇入该公司指定账户。一年来,张某每月均收到投资收益清单。当张某认为收益达到预期,并决定收回投资款及收益时,却无法联系上该公司。经张某查证,该公司每月提供的清单信息均为伪造,20万元投资款已被其全部卷走。

手法分析:

不法分子往往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字眼吸引投资者参与委托理财,而投资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与不法分子签订所谓的“委托理财协议”,在交纳投资款后,最终大都蒙受重大损失。

投资者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证券公司不得授权任何个人(包括证券公司员工)或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证券公司也不得对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投资者应当详细了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选择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证券委托理财服务,并通过其在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或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参与相应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

“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均属于非法证券活动,不法分子往往以广撒网的“钓鱼”方式进行诈骗,投资者接到类似的电话或信息,一定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特别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本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