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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666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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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主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促进更多资本向航空防务主业加速集中

  近年来,航空工业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利用航空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上市公司+”战略,“一企一策”制定所属军工上市公司优化方案,促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航空工业所属A股上市公司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率先引进持股比例超过5%的积极战略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进一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拓宽外部董事选聘渠道,加强董监事队伍建设,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趟出新路,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本次协议转让将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工作探索创造多个“第一”,即2021年军工上市公司第一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后第一单,以及两类公司之间第一单。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协调整合国有资源
航空工业引进国新投资作为中直股份的积极战略股东,是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国有资源整合协同的双赢选择。
  中直股份是航空工业集团直升机业务上市平台,主营军民用直升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航空工业集团旗下重要的军用直升机生产配套企业,也是我国在航空及防务领域科技创新、自主创新的重要企业。在相关领域,中国国新及国新投资已布局了中航科工、中国船舶、中国海防等行业领军企业,以及3D金属打印平台、通用航空公司等上下游企业,并与其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两家央企的强强联手,一方面促进国有资本聚焦主业实业,发展实体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另一方面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行业集中,巩固和增强在国家国防、安全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
  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管资本”趟出新路
中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航空工业,航空工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国新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新,中国国新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单位。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央企,通过协议转让实现战略合作,是试点单位进一步采用市场化方式,以市值管理为主题,提升央企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主动运营模式的探索,是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的积极尝试。此次合作,既推动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突出产业导向,有效发挥产业培育和结构调整作用;又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更好配置国有资本,加快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平台,使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丰富了“管资本”的途径和方式,提高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在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方面的协同性。
  促进军工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
国新投资是对国防科技工业具有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央企单位,航空工业引进国新投资作为中直股份的积极战略股东,是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方向指引下,对调整优化航空工业在军工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的积极探索;是对军工上市公司管控内容、管控方式、管控程序的积极探索;也是对推动全面高效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的积极探索。通过发挥国新投资对中直股份的有效协同作用,既可以实现深度转化军工企业经营机制的目的,又可以提高国有资本在企业经营机制转化过程中的参与度和控制力,坚守防止流失底线,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公司治理结构
国新投资将通过向中直股份推荐董事的方式,依法依章参与中直股份公司决策。航空工业将拓宽外部董事选聘渠道,加强外聘董事选聘和管理,深化落实董事会职权,为国新投资向中直股份推荐的董事更好地参与公司决策提供全力支持,尽最大努力使国新投资入股产生的协同效应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传递到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航空工业将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方向指引,在本次有益尝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优化的要求,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国防军工聚集。航空工业将针对多元股东企业,注重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尽职履责,发挥多元股东和外部董事作用,加大推进管控理念、管控重点、管控方式、管控导向等多方位转变,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并推动航空主业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运用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充分发挥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以赴抓好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航空工业资本运营部、中直股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