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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238期   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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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简化通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政策

本报讯 12月6日,民航局适航司发布了关于对《关于简化通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通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审定工作予以简化,以提高相关适航审定工作效率,促进通用航空快速发展。

此次草案中简化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对部分通用航空器零部件,按自愿原则建立设计保证系统。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千克或以下且其乘客座位数不大于9座的固定翼飞机,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3180千克或以下且其乘客座位数不大于9座的旋翼航空器,为上述两类航空器配套的发动机、螺旋桨,载人自由气球,所有零部件,其设计批准申请人和持有人,按自愿原则建立设计保证系统。

对除运输类之外的通用航空器,其研制和验证阶段特许飞行证采用备案制管理。申请人自行开展的仅用于科研用途航空器,其特许飞行证由地区管理局管理;到岸组装航空器,其交付试飞特许飞行证由地区管理局管理。

对轻型运动/超轻型航空器的设计生产,无需再申请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国内从事轻型运动航空器或超轻型航空器设计生产的企业,只需对此两类航空器申请单机适航证,无需申请TC和PC。 局方对此两类航空器进行单机适航检查并颁发特殊类适航证。

为促进军民融合,最大程度利用军用航空产品的使用经验,积极探索军转民航空产品管理方式,局方将与工业部门共同成立政策研究小组, 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程序。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