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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577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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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巡查的区别

什么是巡视、什么是巡察、什么是巡查,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之间有什么区别?

关于巡视与巡察的关系,在党章中有着清晰地界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无论巡视还是巡察,都是在党内进行的,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区别在于,由于层级不同,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相对应的称谓也有所不同:由党中央或党的省一级委员会向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称为“巡视”,在中央或省级层面成立巡视办和巡视组。由党的市县一级委员会向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称为“巡察”。在市县级层面成立巡察办和巡察组。

我们党的巡视制度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在《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修订之前,市县级层面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称谓就是“巡查”,相对应的机构叫“巡查办”和“巡查组”。直到党的十九大修改党章,才把“巡查”明确为“巡察”。“巡查”一词并没有消失,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现在仍会被用到。巡视组、巡察组体现的是党内监督;而巡查组所体现的,可以是党内监督,但更多体现的是政府部门监督、某一系统领域内的监督。派出巡查组的目的是促进任务落实、推动目标实现。中央、省、市县三级都可以派出巡查组。

总的来说,巡视是从上视下,重在“看”的过程,有一种俯察全局的威严。巡察重在“察”,即体察民情,掌握基层动态,重点发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巡察的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政治基础。巡查重在“查”,即查找和查处某一专项问题。(玫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