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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239期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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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建立应急救援 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

本报讯 为促进航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简化急救飞行计划申报流程,12月7日,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适用于取得相关飞行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事业等单位,对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主要包括医疗救助、搜寻救援、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的飞行计划申请。

在申请时间上,所有涉及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不设申请时间限制,申请人可根据紧急程度随时申请应急救援飞行。申请开展医疗救助等飞行活动,除提交飞行计划外,申请人需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函。对于情况紧急的医疗救助活动,还可以采取先“受理飞行计划、后补交医疗证明”的方式。申请飞越我国领空开展急救飞行活动,申请人仅需提交飞行计划,无需提供医疗证明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抢险救灾等飞行活动,在新闻媒体已有报道的,申请人仅需提交飞行计划,无需提供相应证明函。航空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受理流程更加简化、便捷。

同时,《通知》提出飞行计划受理部门要密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提高计划批复效率,确保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便捷、畅通。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军民航协调工作,确保飞行计划申请后及时获得批复。(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