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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658期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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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中国的航空工业

记中苏双方的『十八日』谈判


为了建设新中国自己的航空工业,周恩来总理遵照毛主席的指示,亲自组织召开了多次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我国航空工业的创建和发展道路问题。经过多次讨论,最终确定组建赴苏联谈判代表团,重工业部代理部长何长工担任团长,段子俊、沈鸿两位同志为团员。临行前,周总理多次叮嘱代表团要谨慎谦虚,向苏联同志说明我国没有航空工业的基础,希望他们帮助我国把航空工业建立起来。
一九五一年元旦,谈判代表团从北京乘坐伊尔-12飞机,经齐齐哈尔、苏联赤塔等地飞往莫斯科。谈判前,何长工与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有一段有趣的谈话,何长工的多才与直爽,中国人民建设航空工业的决心和信心,都让维辛斯基印象深刻。一月八日谈判正式开始,何长工与维辛斯基之前那次开门见山的对话,对谈判工作果然有很大的促进。苏联对这项援建工程的谈判很重视,专门成立了包括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内的七人委员会,外交部长维辛斯基是这次谈判的主持者和领导者,参加谈判的有外贸部、国防部、空军、航空工业部以及航空工业总设计院等多个部门的领导人。
谈判中,大多数苏联同志态度明朗,特别是军方和航空工业部门积极赞成帮助中国建立航空工业,谈判基本上是顺利。不过,既然是谈判,就会有争议。谈判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工厂的设计究竟在哪里进行。苏联方面主张在莫斯科设计图样,送到中国后再按照图纸施工。我方谈判代表团则坚持在中国设计,否则勘探等都有困难,我们不能每天坐飞机往返莫斯科。另外苏联主张先修理以后再考虑制造,我们坚持在设计工厂时,就把制造的安排考虑在内。
最终,经过十八天的谈判,在我们坚持的原则和预想的三个方面基本上达成了协议:一、包括修理制造在内的航空工业,全部工程由苏联包下来,待签订正式协议后,即可派八名顾问和一百名专家来中国;二、为承担短期内飞机、发动机的修理任务,以适应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提出派修理列车来中国的意向;三、工厂的设计工作在中国进行。
在谈判达成协议之后,签字的前一天,何长工与北京通过长途电话向周总理做了汇报。周总理在听取了汇报之后,对谈判中的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当天晚上,中国代表团连夜按照周总理的指示修改计划。
二月十九日,中苏双方关于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并草签了协议。苏联方面立即送给斯大林同志审批,据说上午十一时送去,下午十四时文件就批下来。斯大林同志在对中国援建的问题上是坚持国际主义原则的。在莫斯科谈判期间,代表团在苏联同志的热情陪同下参观了莫斯科工学院以及部分航空学、航空工厂等。二月二十六日,中国代表团满载着苏联人民的深情厚谊,离开莫斯科回国。
中国代表团回国后,段子俊同志留在莫斯科承办谈判后的有关事宜。一是等待苏联政府和斯大林同志对中苏航空工业技术谈判协定的正式批件,根据苏联的惯例,必须有正式批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三月十日晚,苏联政府正式批准了《中苏航空工业技术协定》。二是苏联政府考虑我国抗美援朝战争修理飞机的急需,决定由苏联空军抽出一列修理列车(有三十五到四十节车厢)来中国,携带各种零备件,以满足对飞机、发动机的修理。三是根据技术协定的要求,谈判签字两个月后苏联即派出如数的专家和顾问,按一般技术专家待遇,随后签订聘请专家合同,并由中国补偿苏联因派出专家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四是为使原件协议顺利执行,苏方建议我国在莫斯科设立专门接收机构,同时在满洲里也应该设有专人接收材料和资料。
三月二十八日,段子俊同志完成了此次谈判的全部善后工作。(高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