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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228期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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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所指 无往不利

——航空工业西飞党委开展巡察的实践与创新

吕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监督全覆盖,利剑利器作用显著,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基层党组织的深入思考。

航空工业西飞党委正是在党中央巡视“利剑”指引下,率先于2014年尝试借鉴中央及上级党组巡视的工作方法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15年开始在企业内部将巡察工作全面展开,两年内实现了对下设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党委举旗指路,纪委实施督办,巡察工作全面开展3年来,在实践中得以深化,形成了具有国企特色的理论成果和经验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巡察。2014年,西飞党委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选择一家下属投资企业探索性开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公司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四个着力”,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等12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开展了巡察工作。2016年将巡察内容拓展至15个方面,实现了对所属单位的巡察全覆盖。2017年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年来,巡察工作不断深化,方向愈加明确。巡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委派出的巡察组组长必须由党委选定并向党委负责,同时统筹利用好企业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干部人事以及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资源。突出政治巡察,要从具体业务、个别现象上追根溯源、查找问题,找到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共性联系,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

结合企业实际,关注重大风险。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公司党委始终将集体资金、技改基建、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管理及实施情况和内外部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之一。2016年在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巡察问题库,通过问题分类汇总统计,直观描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活动现状。2017年巡察工作中,通过巡察问题库导出被巡察单位重要风险领域,结合纪检监察部门掌握的信访举报线索,为各巡察组组长个性化订制了“锦囊”,直指重要隐患风险,使巡察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共享、相互促进。

合规运营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的基本责任。企业党组织在开展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同时,必须要密切关注重要风险领域、重要岗位人员以及反复多发的问题,必须要结合企业实际,关注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将党组织纪律保障作用落脚到企业合规依法运行和经营绩效提升上。

科学分析梳理,着力问题整改。自2015年全面推开巡察工作以来,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得到了充分彰显。以问题整改为重点,突出巡察工作的治本功能,按照查改结合、分类处置、上下联动、举一反三的原则,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由巡察组进行整改督办;对于较为重大或复杂的问题,由巡察组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对于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线索处置。在2016年的巡察工作中,在原有《巡察问题整改督办单》的基础上,针对具有系统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设计下发了《巡察问题移交督办单》,基于整改实效确定整改主责单位,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融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中。

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既肩负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肩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要有规范、有要求、有效率、有效果,最终才能实现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

深化成果运用,实现双向支撑。巡察工作开展3年来,建立和完善了巡察工作制度,同时坚持将巡察成果运用于深耕干部队伍、强化党建基础和推动管理创新。对于巡察中发现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处理一人,警醒一片;对于巡察中发现领导班子的问题,以通报或调整的形式,给予迅速处理;同时对于给予处理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年度干部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问题整改直指业务流程、直指制度漏洞,切实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实践成果在于应用,要通过巡察形成震慑,将“两个责任”压在实处。更重要的目的是要净化企业党组织的政治生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赢得职工群众的认同和肯定,突出治党治企两个优势,为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形成双向支撑。

实践证明,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规范企业管理的有力抓手。

工作针对性强,有利于问题挖掘。企业基层党组织,肩负着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重任。针对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特点,巡察工作可以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提炼重点问题方向,突出工作针对性,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挖掘问题根源、深入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链条短,有利于问题整改。企业党组织内部往往层级较少,企业内部机构管理职责明确,问题梳理、问题研判后,迅速形成可操作的整改方案,整改实施过程监控和反馈也较为便利,问题整改落实结果也可直观体现。

内生动力强,有利于工作开展。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解决的大多是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甚至是“负能量”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党建基础,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有利于推动职工群众身边问题的解决,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从而使企业上下形成强大的内生动力,支撑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资源调配快,有利于构建立体监督格局。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一般专业能力都比较强,在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职能部门业务支持、监督部门多维度协助、党员职工广泛参与,在党委统一部署、纪委组织协调的基础上,逐步推动了党内监督立体格局的实现。

2017年,党中央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察工作的理论依据,为巡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遵循。全党的巡察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通过巡察工作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党内政治生态和内部经营环境将持续向善向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创造新的辉煌。
(本文作者系航空工业西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