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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210期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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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三十年 法律协作天地宽

——中国航空工业法律事务西北协作组工作纪实

高玉贵

1987年5月,对于中国航空工业企业法制工作具有不同凡响的重要意义。“航空工业部经济法制工作座谈会”在南昌洪都飞机制造厂召开。这是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法制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初陆续创立以来,第一次由部机关组织召开的以法制工作为主题的全行业会议。这次会议为今后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划,是航空工业企业法制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盛会。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决定成立航空工业部经济法研究会,设立了东北、西北、华东、西南等八个分会,同时明确分会也是地区的法律事务协作组。

西北协作组的发展历史及主要作用

在1987年5月召开的经济法制工作会上,航空工业西北地区法律事务协作组宣告成立。西飞公司为西北协作组组长单位,李刚担任会长,秦岭公司边德贤和西航公司崔步云担任副会长,我担任秘书长。协作组制定了章程和工作规则,成立了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承担日常工作。西北协作组设立之初,主要承担陕甘两省(汉中的单位另设一个协作组)2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协作任务。几经演变,发展到今天的航空工业法律事务第二协作组包括陕西、甘肃、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六省的43家航空企事业单位(为叙述方便,以下通称西北协作组)。

西北协作组成立至今已有30年,为中国航空工业企业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协作组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不遗余力地推动地区航空企事业的法制工作,特别是队伍建设,积极进行法律事务协作服务。在协作组的推动影响下,一大批企业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单位法制工作带头人,成为航空工业法律工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有多人获得“全国法制教育先进个人”“中央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国防科技工业资深、优秀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几乎占集团公司获得此类殊荣法律顾问的30%以上,原西航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赵岳,还获得7届新财富金牌董秘,并荣登“金牌董秘名人堂”。在航空工业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55家重点成员单位中,西北协作组就有16家。航空工业法律专家委员会20名专家委员中,有西北协作组6人。在2013年召开的协作组成员大会上,航空工业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吴献东专程到会指导,并对西北协作组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地区法律事务协作从探索实践到走向成熟

30年来,西北地区法律事务协作组在集团公司及其法律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经过艰苦的探索实践,不断创新完善,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区域法律事务协作组织。

艰辛的初创时期(1987~1990年)

西北协作组成立之初,大部分单位普遍没有法制机构,工作开展无从谈起,因此推动企事业单位法制机构的设立,成为协作组的首要任务。在时任航空部法规处长李申田的亲自指导下,年过半百的组长李刚带领协作组的主要骨干,不辞辛苦,逐家拜访单位主要领导,以维护企业利益为切入点,说服企业领导设立法制机构,协作组的成员单位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和汗水。

事业单位的法制工作一直比较薄弱,协作组选择规模最大、影响也最大的试飞院作为突破口,几经努力,试飞院的法制机构很快设立。时任党委书记于以贵作为主管法制工作的院领导,悉心钻研、热心法律事业,十分重视单位的法制建设。1995年航空工业总公司进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时,他第一批被总公司批准兼任该院总法律顾问。

从诉讼管理到合同管理(1990~1995年)

20世纪80年代末,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原来闭关自守的军工企业一时难以适应,经营活动中产生了一大批经济纠纷。而法制机构的人员大部分是新手入行,难以很好应对。协作组充分发挥协作优势,组织有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到各单位进行案件指导,帮助这些单位处理纠纷、挽回损失。此举不但受到各单位的极大欢迎,还明显地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专业能力。协作组里具有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成飞王少哲、西控崔汉林、宝成肖中颖、延光厂白静波等人更是备受欢迎,成了案件指导的骨干力量。他们不辞劳苦,四处奔波,为协作组成员单位的纠纷解决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诉讼纠纷逐步解决的过程中,李申田曾多次指出:法律顾问工作要从诉讼为主尽快转入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才是依法治企的基础,最终要实现职能管理。他亲自带队,以航空航天部执法检查为契机,组织协作组对西北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合同法执法大检查,推进合同的法律管理。通过专项推进工作,西飞、西航、庆安、电源、兰飞、万里等许多西北协作组的单位都成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法制工作也逐步进入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创新发展时期(1995~2002年)

1995年,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正式发文在所属单位进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当时确定了10家试点单位,西北协作组就有5家单位入选。尽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但通过试点,单位的法制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法律顾问的地位明显提高,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了更好地发挥。时任秦岭公司总法律顾问边德贤,在当时已经做到重大事项未经总法律顾问签署意见,厂长不予签字的程度。

航空工业系统从20世纪90年代初,先后组织了三批法律顾问到国外培训学习,以开扩视野,提高工作水平,每批西北协作组都有多人参加。通过这种培训交流,参加的同志法律专业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批法律顾问成为企业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有相当一部分可与社会一流律师同台竞技。在1999年宝成公司应对宝花空调还本销售事件中,以肖中颖为首的法律顾问,四处奔走,登门相劝,成为公司解决还本销售事件的主力军。为了透彻论证法律疑难,宝成公司分别委托省内外法学专家和西北协作组进行专题研讨,结果两个不同的团队得出的结论和法律建议惊人的近似,甚至协作组在处置办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上更胜一筹。这起涉及7000余人的大规模群体性纠纷的妥善解决,是西北协作组对法学理论研究和运用法律方式解决重大法律纠纷的一次成功的范例。

法制建设的春天(2002~2008年)

2002年7月,国务院七部委开始在国有重点企业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特别是在中央企业第二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期间,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制建设迎来了春天,西北协作组也成为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平台。说到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原西控公司总经理丁凯(现为庆安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功不可没,他在2001年就率先把企业总法律顾问确定为副总师级,后来又积极推荐本单位的总法律顾问进入领导班子,在航空工业实现了专职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的突破。他调任庆安公司任职后,仍然十分重视法制建设,亲自确定总法律顾问人选,同样把其职级提高到厂级领导层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西北协作组许多单位兼任过总法律顾问的领导后来都走上了一把手的岗位,如王广亚(成飞)、张力立(成飞)、李守泽(一飞院)、杨宏岐(电源)等,他们成为一把手后,更加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给西北协作组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这一阶段面临着军工企业改革脱困的攻坚任务,西北协作组成员单位中,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接近10家单位。在组长李振国带领下,协作组把改革脱困的法律保障作为重点工作,主动到改革脱困单位了解法律需求,研讨法律实务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在协作组的协助下,政策性破产实施都很顺利,圆满地完成了改革脱困的法律保障。

地区法律事务协作走向成熟(2009~2016年)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2008年以后,协作组的工作更加成熟,工作的重点也转向了依法管理的体系建设和法律顾问队伍的培养。成飞公司从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2011年体系初步建成。协作组立即在成飞召开了全体成员大会,46家企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成飞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为协作组内其他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树立了示范榜样。

西北协作组从1987年设立到现在,经历了30年的风雨,在一代代企业法律顾问的辛勤努力下,不畏艰苦、不怕困难,不断探索创新,协作组的活动和工作模式逐步规范稳定。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协作组每年都要组织评比表彰,对法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褒奖;每次大会都要邀请国内知名的法律专家,针对企业法制工作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题法律培训;每次大会都要进行法律论文交流,最高峰时40余家单位一次征集到的论文近百篇,且论文质量很高,多次在国防科技工业法律工作委员的征文中获奖;协作组积极鼓励法律顾问参加律师资格和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一年西飞和庆安两家单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法律顾问竟有14人之多,许多单位法制机构很早就实现了法律顾问100%持证的目标。

我与西北协作组共成长

我从1987年西北协作组成立之初担任秘书长起,到2010年接任组长职务至2016年,可以说西北协作组的工作促进了我的成长。在航空工业负责法制工作的领导李申田、郑晓沙、金海淑等同志的直接指导下,我从一名普通法律顾问,先后走上了法制机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岗位,并在2006年以总法律顾问的身份进入了企业领导班子,荣获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十大优秀法律顾问”称号。我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他们悉心培养和指导。集团只要有新的任务,首先考虑由西北协作组承担,多次在西北协作组树立培养典型,对我更是重点关心和培养。协作组的理事会是一个特别团结,热心企业法制工作、甘于奉献的团队。几任组长都是企业法制工作坚定不移的践行者,更是地区法律事务协作的核心骨干。西飞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李振国任组长时间最长,他精心组织协作组活动,积极培养新生力量,注意树立先进标杆。协作组的理事们也从不同的方面为协作组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力量。如今,虽然我已退休,但与他们一起工作的情景始终难以忘怀,如杜长富(庆安)、谭光耀(兰飞)、周德功(庆安)、孙沂(成飞)、宁波(西工大)、樊延宁(自控所)、章晓东(庆安)、张杰伟(成都所)等同志,只要协作组有任务,都会默默地无私奉献,不遗余力地去完成,是西北协作组不断发展的基本力量。尤其是陕航局办公室陈应瑞主任,非常热心和支持协作组的工作,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各种困难,被大家称为协作组的“坚强后盾”。协作组成员单位中涌现出了许多后起之秀,如古科峰、逯祁峰、杨晓铃、崔龙、黄珂、王志凤、赵利、居海涌、石文宏等等,他们传承老一代法律顾问的优良品德和良好作风,正在为航空工业的法制建设和西北协作组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三十年来,一批批法律顾问为了西北协作组的活动开展所做出的努力,至今让人难以忘怀,许多人成了我的良师益友,限于篇幅,只能挂一漏万。借此短文,向为中国航空工业企业法制建设做出贡献的所有法律顾问表示崇高的敬意!

岁月如歌,往事回荡。回顾西北协作组的发展,有许多生动感人的故事,可惜我无法一一描述,只能点滴纪实。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治企蔚然成风,“法治央企”建设成绩斐然,地区法律事务协作作为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必将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作者为航空工业西控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原航空工业西北地区法律事务协作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