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6-25 

  

窦芳超 郭正卫
  在新时代的经济发展中,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战略目标,不仅要求企业追求效率和效益的提升,更强调可持续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必须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然而,创新性技术具有超前特性,需要源头创新,从技术发明、产品设计、市场转化再到应用效果的体现,每个环节都有其潜在风险,都需要面对多次探索、甚至失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改示范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党组“创新决定30条”等相关要求,中航光电在原有绩效、项目考核体系基础上,不断健全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氛围,构建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大胆创新,在源头创新中自由探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勇于探索创新 勇闯技术“无人区”
  中航光电充分遵循科技创新规律,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构建“项目、技术、人才”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科学准确评价技术人员研究成果,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一是建立“过程+结果”重大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将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按年度目标和里程碑节点发放项目成员薪酬,充分尊重科技人才的劳动成果。
  二是建立技术成果评价机制,构建技术水平评价矩阵模型,通过技术成熟度评价和项目后评估,定期对技术创新成果开展技术水平鉴定和转化效果评价,持续激发科技人员创新信心和荣誉感。
  三是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原则的绩效薪酬评价体系,结合业务分工和职级体系,设置差异化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体系,创新性设计考核积分制和项目贡献考核法的评价模式,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培育激发勇于探索的科研精神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推动公司200余项科研项目顺利实施。2023年项目完成率达99.23%,创历年来完成最好纪录,实现订货项目100余项,见效金额(订货)超过10亿元。
  科学界定科技创新容错内涵 明确容错合理边界
  在科技创新实践中,非常需要对创新失败与过错失误进行宽容,鼓励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以消除研发人员对创新风险的顾虑和担心。中航光电制定《科技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科学界定所容之“错”的科学边界与合理范围,制定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正面清单12项和负面清单5项,确保科技创新容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判定哪些错该“容”、哪些“错”不该容提供明确指导,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挡箭牌”,真正破除科技创新实践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后续科研项目和绩效评价中,对于符合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的处罚,主动启动容错7次,对技术方案多次迭代未按时完成目标或拖期的项目和负责人给予免处罚处理,极大提升了科技人员的改进积极性,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推进纠错机制建设促使“有错”向“有为”转变
  科技创新纠错与容错是相辅相成的,同步开展才能保障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有效运行,中航光电一体推进评价、容错、纠错,坚持有错必纠,建立相应的纠错处置程序,对失误错误,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形成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良性循环,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把“容错”与“纠错”有机统一起来。既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才能发挥预期作用,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又注意改正错误、少走弯路,才能营造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让研发人员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不断试错探索,中航光电的创新实践证明,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很多成绩的取得都伴随着不断试错纠错的过程。健全的“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它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短期的成果,更能够在长远中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文化。创新之路绝非坦途,科技创新容错机制的建立,无异于给公司每一名科研人员吃了颗“定心丸”,激发了大家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创新激情,形成百舸争流、千帆竞渡的改革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