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四风”树“新风”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024-05-21 

  

徐路平
  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这一要求充分体现我们党对特权问题危害性、顽固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了破除特权的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同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斗争,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必须反特权,要从源头上真正消除、根除腐败问题,就需要从更深层次解决特权这个“根子”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一严到底,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摒弃“官本位”思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坚决斗争。要健全完善制度刚性约束。反对特权的核心是要管住权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监督制度、教育制度、惩戒制度的刚性执行确保权力不出轨、不越界、不滥用。要全面从严惩治特权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深挖腐败案件背后的特权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铲除特权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持续推动廉洁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廉洁家风建设责任,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身作则不谋私利不搞特权、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本文摘编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5月16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