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10-18 

  

  据中国民航网消息,日前,民航局印发《关于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民航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文件的印发,无疑对加强行业大数据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顶层设计 推动大数据建设
  从民航强国建设大局看,我国民航开启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单纯靠增加传统要素投入的方式已无法实现民航业规模持续增长,迫切需要数据赋能。“在生产要素结构优化和大数据应用加速的背景下,必须将数据要素与民航业深度融合,以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拓展行业发展空间、构筑行业发展竞争新优势。”民航局发展计划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从民航强国建设和行业安全发展两个维度,加快实施大数据建设都十分紧迫。
  今年3月,智慧民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民航局信息中心、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航科院、管干院、中国航信、中国电科等共8家单位组成民航大数据管理体系研究工作专班,历经深入调研、8次专题研讨、2次封闭编写、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形成《指导意见》。
  编制《指导意见》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民航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指导行业更好地开展民航大数据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将更好指导行业和产业单位推进数据治理组织架构、政策标准、规章制度、运营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大数据体系构建相关工作,解决行业大数据建设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数据壁垒问题突出、应用创新能力不强、安全保障体系亟待加强等问题。
  民航大数据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结合智慧民航发展目标,《指导意见》给出了战略蓝图。按照“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发展要求,《指导意见》构建了“366”总体框架,即“三个导向”“六个方向”“六个靶向”,加快完善民航大数据治理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
  民航局计划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三个导向”是更好地把民航大数据管起来、将民航大数据用起来、让民航大数据活起来。“六个方向”是从数据管理维度实现数据数字化、标准化,从数据使用维度实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从数据流通维度实现数据要素化、市场化。“六个靶向”是围绕民航大数据建设的全链条、全过程,提升大数据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工作组织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数据要素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共商共建共享民航大数据
结合《智慧民航建设路线图》,《指导意见》在战略规划上提出了三个阶段的战略部署。
  第一阶段(2022-2025年)是筑云梯—夯实基础阶段,基本建成职责明确、分工有序、协同高效的民航大数据工作组织体系;第二阶段(2026
-2030年)是冲云海—聚力攻坚阶段,民航大数据数字化、标准化、资源化更加成熟,资产化、要素化、市场化发展初见成效;第三阶段(2031-2035年)是翔云端—融合发展阶段,民航大数据资产化、要素化和市场化,民航大数据与行业运行服务链深度融合,算力规模、创新应用水平世界领先,民航数字感知、数据决策、精益管理、精心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各司其职推动大数据建设发展
  当前,民航信息化已形成行业管理部门、运行主体和第三方服务商共同建设的发展格局。汇聚各方力量是建设民航大数据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指导意见》落地落实落细的重要基础。
  共识是奋进的动力。民航局计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加强宣贯引导,积极营造行业大数据建设氛围。紧扣民航大数据建设,引导全行业各单位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广集良策推进大数据建设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大数据建设决策实施,打造民航行业级大数据建设特色和品牌。其次,要持续完善数据管理政策标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建设民航大数据,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加强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数据治理等方面规范和标准的编制修订,通过征求行业各单位意见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条款,为民航大数据建设提供政策制度保障。(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