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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656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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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混改“引资引制引智”助推航空工业高质量发展

  导读: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了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既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及“十四五”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航空工业紧抓改革试点机遇,大胆探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李子达
  党的十八大以来,航空工业集团坚定不移推动深化改革,聚焦航空主业,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为契机,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截至2020年12月末,集团内股权多元化企业占比68%(产权穿透口径),有70余户(单户口径)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实施员工股权、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集团71%的资产已实现证券化,上市公司市值超过7000亿元。航空工业集团推进所属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注重顶层设计,形成有军工特色的总体思路
航空工业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从2017年起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连续对混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全面推进,以混改为契机促进全要素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凝聚社会资源发展航空产业支持国家重大专项,实现多方面协同发展。集团总部下力气健全制度体系,梳理工作思路,做好顶层规划。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近年集团总部围绕混改陆续出台了具有军工特色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包括《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逐渐形成了对应混改工作的制度体系,系统的规范和指导所属企业开展混改工作。
  逐步形成总体思路。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归纳论证,形成了推进混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原则有序开展。按照“宜混则混”“三因三宜三不”“以混促改”和“一企一策”等基本原则有序开展;二是分层分类积极推进。商业一类企业全面加快实施混改,商业二类重要军工企业和直属二级单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上市公司和股权多元化企业所属的全资企业按照“宜混则混”原则开展混改;三是鼓励新设公司采用混合所有制模式。特别是新设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类企业时,同步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建立员工持股等激励约束机制;四是通过混改优化产业布局。使集团逐步形成核心军品业务独资、重点业务控股、其他业务相对控股或参股的整体构架。
  做好规划有序推进。2019年集团总部组织二级单位和内部工作支持机构,对各级企业的经营现状、业务类型、股权结构、混改意向及改革思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和研究评估后,发布了“2020年混改建议名单”。后续还将发布2021年和2022年混改建议名单,进而形成与三年行动方案对应的集团混改计划,以混改建议名单为基础,动态调整,滚动推进。
  紧抓混改试点机遇,鼓励企业先行先试
2016年国家发改委率先组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航空工业集团选取了从事航空氧气系统和飞机副油箱专业化研发制造的国有全资企业——江航装备申报国家首批混改试点,并于2017年1月获得批准。
  经过一年半努力,2018年6月江航装备在首批试点中率先完成混改工作。引入外部资金3亿元,形成了“军工央企+国新+地方军工+民企+员工持股”的多元化、强协同的股权结构;同步实施“长”(经营管理人员)“家”(研发技术人员)“匠”(技能业务骨干)三类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改善经营机制,加大技术创新。2020年初江航装备申报科创板上市,于2020年7月31日成功实现IPO,成为科创板的“混改试点第一股”和“军工央企第一股”,为混改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继江航装备之后,2019年中航无人机、中航空管、北京航为高科三家航空主业企业入选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名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