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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3355期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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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违法证券咨询风险 远离网络平台非法荐股

中航证券 朱智伟

2018年9月7日,证监会发布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文中指出:“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 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最近此类网络平台非法荐股案件频发,现选取相关案例为广大投资者进行分析。

案例一:

2015年起,牛犇等人注册成立了“郑州大洪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先由销售人员在网上建立QQ群并将他人加入其QQ群,再将从财经网上看到的股票建仓信息、客户和客服的对话截图、客户盈利股票交割单,以及保证客户盈利等信息发布到QQ群内,吸引客户发言并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之后由客服人员给客户推荐股票并发送股票大盘走势分析等信息,而这些向客户提供的信息均是从财经网等处下载。所收取的近500万元会员费除支付公司人工工资、提成及其他开支外,由牛犇等人予以分赃。案发后,首犯牛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

2017年6月,茆某某作为公司法人在上海经营恺鹰公司,其公司人员提供客户号码和股票代码,打电话给客户推荐股票,赚钱后通知客户卖出,然后客户按一定的分成支付给恺鹰公司咨询费,先后收入近30万元。当年11月,茆某某等被公安机关抓获。证监会上海局出具的《关于反馈恺鹰公司相关情况的函》显示, 恺鹰公司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法院审理后认为,茆某某违反国家规定,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案例三:

2018年6月,重庆警方接到报警,受害人在炒股时遇见一个自称是某综合理财投资机构业务员的陌生人加QQ好友,宣称付费购买会员后可享受专业人士的股票指导。受害人付费后,根据指导购买股票,不但没赚钱还亏损了不少。该“业务员”遂改为推荐付费购买其他理财产品指导服务。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证券业从业资质情况下成立所谓的投资公司,编写诈骗话术,培训没有证券业知识的人员上岗,以伪造的证券投资分析师等身份向受害人推荐股票,编造股市内幕交易等信息,诱骗受害人付费办理该公司会员业务。而后警方先后捣毁系列犯罪团伙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31名,冻结涉案资金逾1800万元。据警方初步统计,仅陈某为首的一个犯罪团伙, 一年半时间内就诈骗5000余人,诈骗金额逾600万元。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通过以上分析,根据相关案件和警示,我们总结了几种常见的网络非法荐股套路:

套路一: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

套路二: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

套路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套路四: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 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套路五: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 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一般来讲,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 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 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在此提醒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