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部署方案 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16-05-12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5月9日公开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作出部署。《方案》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配置等,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布转化一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同时,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建设国防科技工业成果信息与推广转化平台,研究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军民融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梳理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实施军工技术推广专项,推动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

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开展成果转化。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发挥行业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主导作用,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瞄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符合特色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加强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发挥技术开发类科研基地作用,推动更多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实施“互联网+”融合重点领域专利导航项目,引导“互联网+”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融合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此外,《方案》部署任务还包括,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的杠杆作用,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