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联合建立“人体捐献 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航空公司将快速办理登机手续 2016-05-10 

  

本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5月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通知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捐献人体器官转运流程的通畅,将因器官转运环节对器官移植患者的质量安全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知》指出,各部门将通力合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文件。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优先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便捷、快速通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民航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人员优先安检、快速登机,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拥堵或流量控制时优先放行。铁路部门负责保障火车站安检快速过检、乘车,协调列车车次,必要时登车后补票。红十字会负责协助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提供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

《通知》将器官转运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在紧急流程下,航空公司会启动应急预案,开通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机手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起飞后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改签临近航班。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遇航班满员,在捐献器官保存期限内无其他适宜航班,经协调,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人员仍无法乘机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可委托机组人员携带转运器官,必要时可通过航空货运运输,航空公司不承担人体捐献器官保管责任。


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包括:铁路部门协助OPO改签临近车次。如列车座位不足,可在铁路部门联系人协助下先登车后补票,确保OPO最快出发,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