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决定》 2020-06-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推动航空发动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形成如下决定。

一、新时代对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航空发动机事业接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是适应青年自身发展需求,推动青年成长成才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成立作出的155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推进集团“12345”战略框架体系执行,引领青年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全力以赴走好新时代航空发动机自主研制新长征路。

(五)总体要求。坚持党管青年,坚持全局视野,坚持从严治团,坚持青年为本。

(六)主要目标。将党的领导贯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始终,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高起点建立健全具有集团特色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体制机制,更高标准促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与集团主业深度融合,更高质量打造一支为建成世界一流航空发动机集团不懈奋斗的青年铁军。

三、坚持党建带团建,持续加强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

(七)健全领导机制。集团党组每年听取1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汇报,各直属单位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各直属单位党委书记是抓好党的青年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团组织实行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机制。

(八)纳入党建工作体系。要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开展成效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不合格、党建工作不评优的考核导向,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九)完善工作制度。各直属单位党委每届任期至少召开1次青年工作会。团组织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组织研究青年事项的有关会议。直属单位团委负责人每年参加本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职代会中青年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团委书记应提名成本单位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选。

四、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坚定走好航空发动机自主研制新长征路的信心决心

(十)引领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持续建设学习型团组织。深入开展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青年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航空发动机事业发展。

(十一)引领青年弘扬优秀航发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践行“铸心文化”,在青年队伍中牢固树立集团核心文化理念。

(十二)引领青年传递网络正能量。在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中强化“互联网+”工作理念,形成具有集团特色、融入企业发展的青年工作网上阵地。切实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引领凝聚青年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掌握舆论场主动权和主导权。

五、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青年与航空发动机事业同奋进、共成长

(十三)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深度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动员青年针对航空发动机研制“卡脖子”难题集智攻关、大胆创新。围绕质量制胜战略,引导青年树立“一次把事情做对”理念,不断提升青年质量素养。围绕AEOS建设要求,开展“管理创新·青年先行”专项行动,在青年队伍中持续增强精益理念,大力推广精益文化,引领青年投身AEOS实践。围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要求,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助力集团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围绕成本工程要求,提升青年降本增效意识,引领青年为降低成本、创造效益作出积极贡献。

(十四)深化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人才强企战略,持续加强技术、技能、管理三支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因才施策做好青年职业生涯计划。打造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持续举办集团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青年技能领军人才。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发现、培养、选拔一批符合新时代集团改革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

(十五)加强青年工作品牌塑造。围绕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实施学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领航”工程;聚焦青年科技创新,实施“百团大战”青年创新工程;助力青年成长成才,实施“我与航发共成长”青年培养工程;关注青年所需所盼,实施青年“暖心”工程。

(十六)培养选树青年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中国航发“十大杰出青年”“两红两优”“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工作,以身边的事带动身边的人,使青年学有目标、干有榜样。

六、夯实团的工作基础,将全面从严治团推向深入

(十七)强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或调整党组织设置时,应同步合理考虑和确定团组织设置。各级团组织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研发团队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临时团支部。

(十八)强化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团的岗位作为发掘锻炼复合型青年人才的平台。各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必须是共产党员,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级团组织书记调整须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后按规定履行任免手续。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空缺后应在3个月内配齐。要高度重视团干部转岗工作。

(十九)强化团的工作力量和必要保障。

直属单位青年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应设置1名专职团委书记,配备1~3名专职团干部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应设置1名专职或兼职团委书记,配备1~2名专职团干部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专职团干部职数。

各直属单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团委书记应该享受不低于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副职待遇。各单位要按照35岁以下青年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二十)强化全面从严治团。各级团干部要严格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严格遵守集团党组“五个决不允许”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着力增强青年廉洁从业和遵章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团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集团团委每年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向集团党组报告,向各直属单位党委反馈,并加大对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

(二十一)强化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各级团组织要扎实推进党建“铸心”工程群团“暖心”子工程,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青年,尊重和保障青年的各项权益。要坚持“四出现”服务青年工作原则,竭诚为青年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青年住房、婚恋等现实需求,建立特殊困难青年的长效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带领青年传播大爱、服务社会,树立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