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推进 中航工业部署落实 2016-07-19 

  

本报讯(记者 刘伟勋 唐焘逸 特约记者 胡元枧) 7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负责同志、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各省(市)人民政府、国资委、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航工业副总经理吴献东、综合管理部、战略与资本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及各直属单位相关主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会上,部分省(市)、中央企业介绍了工作情况,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提出了要求。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讲话中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意义;二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各地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试点工作的有效经验;三要精心组织,今年起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时间表及保障措施

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提出,2016年开始,对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中央企业承担50%。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工作衔接,原则上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政府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单位妥善安置,做好职工转岗等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国企特别是历史较久远的国企,由于历史原因,或由于建设地点较偏僻,企业建设大而全,小而全。经过多年的运行,目前很多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存在着生活环境差、设备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运营包袱重的问题,安全隐患逐年加大。建设改造维护投入大,企业承担着越来越高的改造费用和管理风险。大量办社会职能和遗留历史问题影响了发展,挤占了用于主业发展的资源,削弱了企业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增强核心竞争力。自2015年8月国家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进部署相关工作。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作为深化国企改革重要内容,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结构转型升级、“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必要途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作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2012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先后在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10省(市)开展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多方共赢,为全面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经验。中航工业所属部分单位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主动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航工业哈飞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破解难题,顺利完成分离移交工作。非试点地区部分单位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情况下,从企业自身发展出发,主动与专业机构对接移交,率先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移交工作。

中航工业加速推进

7月13日,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中航工业副总经理吴献东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做出了要求,指出要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有效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国家已明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时间结点,时间紧、任务重,直属单位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要抓住机遇、把握政策,探索工作方法,注重与政府、接收单位、职工家属沟通协调,做好这项民生工程,要让职工有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