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修订《民用航空 监视技术应用政策》 2018-12-22 

  

据中国民航网消息 为明确行业监视技术应用实施路径,使中国民航监视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运行需求,日前,民航局组织对2010年发布的《民用航空监视技术应用政策》(以下简称《应用政策》)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应用政策》对当前民航监视技术应用现状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并在原有监视技术基础上,补充了星基ADS-B、卫星定位+北斗短报文、卫星定位+移动通信网络、遥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链路位置信息自动广播监视等监视领域新技术及相应技术应用政策。此外,按照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要求和行业发展需求,结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民航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本次《应用政策》在修订过程中重点强化了低空空域监视有关内容,提出了增强低空空域监视能力以及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监视体系的要求,同时完善了技术应用路线图及相应配套措施。

据了解,2010年公布的《应用政策》是指导中国民航监视技术应用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政策明确了监视技术应用与发展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应用策略,旨在为各种监视技术的规划与应用提供指南,以推动各种监视技术的协同发展和全面应用,促进民航持续安全与科学发展。修订后的《应用政策》将进一步加快监视领域新技术应用步伐,依据国际民航组织建议措施和实施要求,结合中国民航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全面推进中国民航ADS-B实施及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