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上线 2018-06-05 

  

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 6月1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也于同日上线,上线当日共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了许可申请,25家企业获得经营许可证。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于6月1日上午8时正式开放,两小时后,已有64家单位完成在线申请,提交材料最快的企业仅用时5分48秒就完成信息填报。当日共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许可申请。

尽管按照《办法》,民航地区管理局可自申请人在线成功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但当天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的企业中就有47%已完成初步审核,其中,已受理124家,未通过初审的31家。据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未通过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企业”资质。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因此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以及分公司性质的单位或组织不符合准入条件。二是因部分企业此前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本应以企业名义注册的航空器,注册在个人名下,造成联网校验不能通过,此类问题可通过企业自行修正相关信息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