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出台 《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细化26种具体问责情形 2017-04-01 

  

本报讯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党的问责工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中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以中央新要求为指引,突出中央企业特色,注重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强有力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监督、附则等共六章二十九条。在全面落实《问责条例》内容要求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六个方面问题,细化为26种具体问责情形,开列“负面清单”。坚持务实管用,细化问责程序,对启动问责、调查、责任认定、问责决定作出、问责执行等环节作了补充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问责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为保证问责落地生根,《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责不问或者问责方式不当、问责决定不落实的,应当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施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铁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航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