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三个走向 2023-02-24 

  

郑东华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今后,国有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还应把握三个重点。
  进一步优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体制,加快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1992年党的十四大就已提出“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三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是正确的、应当坚持。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质上是将国有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彻底解放出来,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提高资本集中度,使出资人能够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本配置,组建和培育大型产业集团,打破某些产业小、散、乱、弱的分布格局。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方向,对标世界一流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公益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的关系。一般来说,以公益性为主的企业应当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以竞争性为主的企业应更多地承担经济责任。公益性企业的外延不宜过宽,否则就会限制企业的发展。一些国家将提供公共产品、解决社会问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称为社会企业,其他全部为竞争类企业。同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不能把企业主动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政府部门为提高运作效率而委托给企业的事项混为一谈。企业主动履行的社会责任成本由企业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企业承担的事项应当由第三方评估后给予成本补偿,收支两条线。无论对公益性企业还是对竞争性企业都应如此,为其减压、减负,使其轻装快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进一步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快完善国企敢干的创业创新环境。改革无止境,改革与发展相辅相成,应当更加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发现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继续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必须激发人的活力;国企敢干,关键是人要敢干、企业家作为企业的领航人要敢干。应当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内在规律,努力营造让企业敢干特别是让企业家干事、创业、担当的制度环境,逐步健全以企业内控体系为主、激励与约束平衡的治理机制,真正把企业打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本文摘编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