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把握四个关系 2022-05-13 

  

付艳超
  我国上市公司以制造业为主,4700多家上市公司创造了2000多万个就业岗位,有2亿多中小投资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三年提出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文)。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共识持续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推动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开启新篇章。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统筹把握四方面关系:一是要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的统一。支持实体经济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通过完善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直接融资制度,支持实体企业做优做强。但同时也要注意到,股权融资既有降低杠杆的作用,但若不同时推动上市公司优化经营模式,用于降低杠杆的融资可能成为支持进一步盲目加杠杆的工具。如今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不断提高规范水平,防止风险失控。
  二是要实现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和扎根中国国情的统一。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既需要充分借鉴国外发达资本市场一系列体制机制,也需要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和国情,充分考虑投资者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公司治理、外部监管等方面摸索出一整套有效制度。
  三是要实现稳和进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并提出科创板要坚守定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市机制等重点改革。一些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被推广至其他板块,科创板日益成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这种以增量带动存量、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体现了稳中求进和保持战略定力的统一,需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四是要把握内因与外因的统一。上市公司应承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和主要责任,要通过完善“三会一层”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内生动力。同时,也需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把关作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媒体的监督作用和证券部门监管责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外部监管等治理方式增强外部约束。
  创新驱动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定义性特征。因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离不开提升上市公司创新能力。一方面,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属性和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完善上市公司科技和创新创业属性评价,在两创板块试点更严格的退市制度,确保两创板块“名实相符”。另一方面,在两创板块试点更加灵活的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营造支持创新、服务创新的融资体系,允许上市公司结合创新需求,更加灵活地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其次,要提升监管效能,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能力。需不断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工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要尽快推动出台或完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一系列法规和配套制度,强化对占用担保等行为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压实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提高监管科技化水平,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重大风险早识别的能力。
  再次,增强制度的耦合性,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要完善独董制度,增强独立董事独立性,优化责权利分配;探索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文摘编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