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应当如何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 2022-05-10 

  

李汶佳
  近期,受疫情反复、能源价格高企、全球整体经济形势不佳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已要求各中央企业坚持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积极优化产业生态,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之前,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房租减免工作,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强调中央企业应算大账、强基础,高质量提供煤电油气运等基础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国资委还通过建立中央企业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保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密切关注上下游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因疫情导致履约困难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可接受范围内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引导中央企业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合作等方式,围绕主业积极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发挥好战略支撑作用,以平台等形式向中小企业共享技术、装备、人才等稀缺资源,构建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帮助各类企业共同应对风险。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近些年,我国国有资本投资了不少中小微企业,这里面有对经营困难企业的“接盘”,也有瞄准产业链的“布局”。总的来说,国有资本是进的多,退的少。在“国民共进”上,我国目前探索出的比较成熟做法之一是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混合”,“国”“民”优势互补,既增强了企业实力,也激发了企业活力,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参与主体的共赢。
  不过在现实中,国企的混改需求有限,应该探索更多元、更适用的“国民合作”机制以及适当时机的国资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多家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正在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试点。建立、放大以现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体架构的国有资本对中小微企业长效救助、退出体系,首先需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敢想敢试,避免运动式帮扶。
  (本文摘编自《企业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