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4-19 

  

  本报讯 为推动青岛市航空产业发展,打造要素齐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航空产业链,青岛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提出21项政策,集中在航空运输业、通用航空产业、重点区域建设3个领域。青岛市将以建设“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东北亚国际枢纽机场为目标,坚持“客货并举”,提出提升洲际及远程国际联通性、建设航空客运中转枢纽、搭建亚洲航空货运通道等11项政策。此外,将在大力发展聚焦通用航空器制造、维修、运营和人员培训等重点领域,发展通航制造产业、促进通航运营服务、鼓励开通低空航线、培育通航应用场景等8项政策。同时,将以建设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为契机,延续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2项政策。
  据悉,“十四五”期间,青岛将安排支持航空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约50亿元,其中,航空运输业方面约48亿元,通用航空产业方面约2亿元。
  为强化航空产业政策引导,青
岛也顺势推出一揽子财政政策予以支持。首先是奖补资金共担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谁受益、谁投资”“谁主张、谁负担”原则,客货运航线开发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区(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对服务特定项目(企业) 开通的客货运航线,开发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与项目(企业)所在区(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其次是拓宽资金扶持渠道。充分发挥现有投资基金的作用,探索设立青岛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航空产业相关企业、项目股权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模式,加大对航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入,引入创投和天使基金、加大相关企业上市培育,促进航空企业发展。
  同时将强化航空人才支撑。加大设计、制造、飞行、机务、空管等航空类紧缺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与一流航空高校合作,鼓励本地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航空类专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对来青创新创业的航空产业高端人才,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工程,对入选人才及时落实相应政策待遇。(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