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羊毅: 助力科技成果“落地开花” 2022-03-08 

  

本报记者 马宁 袁新立 马丽元
  “今年是我第二个‘五年’的最后一年,从2013年开始,我作为第一建议人提出的建议有30多个,大多数都聚焦于航空事业的发展。”羊毅介绍。
  “这些年,我们目睹了航空人经历的探索与奋斗、积累与创造,目睹了航空事业绽放于时代,成就于时代。对我个人而言,履职工作与我的本职工作相互促进,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全力以赴做好每项工作,发出自己的光和热。近五年,我有幸荣获‘航空报国立功奖个人二等功’,获授权国家以及国防发明专利16项。尽管成绩算不上特别突出,但和所有努力的航空人一样,我们所有的收获,都紧紧跟随着祖国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相信全国人民都能感受到,全体航空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勇于攀登、拼搏奋斗,汇聚了强大合力,才造就了今天的成绩。”
  作为一名航空科技人,羊毅始终关注科技创新与发展,她今年带来的建议是完善中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条件,为中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人才等全要素支撑,以加速我国实现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担起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之责的需要”
  “据统计,创新型国家科技进步的贡献率普遍高达70%,目前我国距此还有一定差距。”羊毅介绍,“身边一些科技工作者也感到,从装备质量体系来看,要保证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对新技术在装备中的首次应用要求严格。但为推进科技强国战略,我们必须担起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责任,主动将新技术转化成新装备;同时,将军工企业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更及时地转化成新产品,形成新产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这些事情做好,则需要更完善的机制、更多的条件支撑。”
  羊毅介绍,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出要提升科技成果流动性和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党的十九大指明,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相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三部曲”,中央企业也都制定了内部成果转化条例或制定贯彻落实文件,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技术转移转化。“目前,中央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确实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支撑要素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中的某些瓶颈问题仍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化的成效。”
  “应做到政策支撑有力、要素供给精准”
  羊毅指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及中长期激励政策颁布,给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中央企业注入了动力,但依然存在一些具体的制约因素。比如,中央企业科研人员无法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中央企业下属研究院所绝大多数不属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因此中央企业的科技人员无法享受到“58号文”优惠政策;大多数中央企业仍受国有管理体制限制,国有资产管理严格,面临着科技成果自行转化路径不畅通,审批程序繁琐影响科技成果外部转化时机等问题;科技成果转化还缺乏一定的专业人才支撑,而技术转移经纪人是转化过程中的关键性复合型人才,目前中央企业专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羊毅认为,以中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为导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条件,应该做到政策支撑有力、要素供给精准——
  一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大力落实现有的优惠政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中央企业的科技人员应享受“58号文”优惠政策;在所得税方面,要加大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配套奖励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确研发费用包括科技成果转换所产生的资金投入、科技成果估值等。二是加强中央企业技术转移经理人才体系建设,开展中央企业技术经理人培训及认证,培养一支了解精通技术、法律、财务等的高端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三是研究并完善中央企业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顶层牵引央企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加快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技术转移提供专业化服务。五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建设,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