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体制”双维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 2021-12-28 

  

孙斌栋
  长三角一体化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打造命运共同体。当前,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下,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趋势不断向好。
  经济一体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要素、商品、企业和产业四个方面:要素自由流动,提高配置效率,尤其是知识与人力资本流动,促进创新;商品互通有无,市场扩大,产生规模效益;企业跨地区经营,加强区域内部的联系,优化配置资源;地区间产业分工协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更高质量的一体化。
  双轮驱动,厚植高质量一体化的创新优势。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形成高效梯度的产业分工;二是以合作共赢为动力,充分调动一体化的积极性。
  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方面,一要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政府可以在个别关键技术环节集中资源争取突破,但更多的是要激活企业自身作为主体的创新作用。可以在国有企业改革基础上,大力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地区创新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二要完善科研创新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不同科研活动实行分类评价,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协调发展。强化创新产出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通过实现科研中介机构的企业化运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三要完善市场环境,塑造有利于创新的氛围。减少价高利大行业对企业创新创业投资资本的挤出效应。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扶持与服务。切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厚植创新创业动力。
  在合作共赢方面,要塑造健康的竞合关系,推动实现区域共同富裕,打造命运共同体。当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最大问题是企业自由流动障碍,背后原因是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利益矛盾。为此,需要创新税收制度安排,让流出地和流入地都获得合理收益,从而使资源和要素流动起来,实现利益配置最优化和最大化,推动长三角各城市专业化分工协作。可以考虑先在实验新区中试行税收创新政策,积累经验,完善措施,待成熟后总结可复制的经验,推广到长三角甚至全国。
(本文摘编自《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