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连发5个细则吸引“双创”人才 2021-10-15 

  

陶阳
  为细化落实人才政策措施,沈阳同时出台《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细则,“真金白银”吸引创新创业人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沈阳市安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支持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技术转移机构的依托单位、技术经纪人等。对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沈阳市按照每年每项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每项最高补贴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沈阳市安排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资金,对沈阳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以此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补贴共分3档,其中最高档为:与高校院所合作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4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本文摘编自《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