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舟”600飞机获 首个国外型号认可证 2016-03-01 

  

本报讯 2月25日,加纳民航局局长SIMON ALLOTEY先生在加纳首都阿克拉签署了“新舟”600飞机型号认可证“新舟”600飞机取得的第一个国外型号认可证,也是“新舟”系列飞机取得的第11个国外型号认可证。

该证书的取得,为“新舟”600飞机在加纳的交付、运营奠定了基础,标志着“新舟”600飞机迈出了走向国际民航舞台的关键一步,同时为促进国家非洲区域航空合作计划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11月,应中航工业西飞邀请,加纳民航局代表团拜访了中国民航局,双方就“新舟”600飞机加纳TAC取证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随后,代表团到中航工业西飞开展了TAC取证现场审查。审查后,代表团对中航工业西飞和“新舟”600飞机表示了高度认可。


作为“新舟”600飞机加纳TAC取证计划的一部分,2016年2月21日,中国民航局适航司副司长杨桢梅带领中国民航局、中航工业西飞等联合工作团队赴加纳开展双边适航、TAC取证谈判和用户运行、局方监管能力考察等工作。经过讨论,加纳民航局认为“新舟”600飞机TAC取证已经履行完所有程序且满足其适航要求,同意向中航工业西飞颁发“新舟”600飞机TAC证书。 (宋严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