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企地”联合办案的实践思考 2023-10-31 

  

张新波
  近两年,在航空工业纪检监察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航空工业导弹院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树立“主动超前半步走”的意识,想办法、找路子,摸着石头过河,积极探索实践了“航空工业纪检监察组统筹全局、企业纪委主动推动、地方监委深入调查”的“组企地”联合办案模式,提升了办案质效,取得了一定经验。
  深刻把握政策赋能,理解领会改革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中纪委提出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系统优势,强化政策、措施、任务协同,用足用好纪检系统内部各种联系机制、交流平台。派驻机构与部委机关之间,与内设纪检机构之间,与地方纪委监委之间,与其他派驻机构之间,都要树立“不能等着别人主动送上门而应主动超前半步走”的意识。有的企业没有被赋予职务犯罪调查权,而这并不意味着对职务犯罪问题可以袖手旁观,发现问题没有纪法之分,面对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处理,需要顺应改革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增强全局意识,主动超前走一步,以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为主,协商地方纪委监委管辖或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实现人员安全稳妥移交,积极探索实践“组企地”联合办案,用实践推动系统优势转化为新效能。
  主动靠前协调沟通,积极发挥协同动能。“组企地”联合办案,要想顺利交接合作,需要主动靠前协调沟通,建立紧密协同联动关系。一是建立“企地”党委领导、纪委监委领导沟通机制,达成共识、谋划全局。包括协商移交程序,就涉及企业管理、损失挽回等问题,要及时沟通、加强协调、预先谋划“以案三促”等工作。二是建立企业纪委和地方监委联动协同机制,注重发挥企业纪委向上纵向协调、左右联动融合作用,成立双方联合协调组,组织专案专班跟进专案进展,协助地方监委办案;企业纪委协调系统内调取资料,及时向上级“组”报告,协调推动工作;建立企业纪委与地方监委领导、专案组定期会议交流机制,建立及时与“组”报告沟通协调机制。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提升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组企地”联合办案,要想高质量办案,首先坚持高质量移交理念,开展核查工作。初核质量关系能否立案,只有把初核工作做实做细,才能为移交或指定管辖案件奠定基础,才能帮助地方监委介入后及时吃透案情,为后续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其次,着眼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把以案促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突出“惩是手段、治是根本”,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要做到协同推进、“查”“改”同步发力、“企地”同步分析并总结短板弱项,“组”及时指导推进,三方在防风险、促整改方面群策群力,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出发,精准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以案三促”建议。将个案审查调查与企业监督结合起来,找准地方监委嵌入企业监督的关键环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查处群众身边腐败等方面释放“企地”联合监督的信号,双方协作配合、一体联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组企地”联合办案,一方面助力企业发现内部监管漏洞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发现地方区域内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企业借助地方力量能够推动解决长期遗留问题,挽回损失,地方能够推动治理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净化行业政治生态。“组企地”三方系统优势充分彰显,不仅能为国家挽回损失,有些案件成果还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推进其他领域治理,有助于稳定社会大局,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企业与地方的联合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路。未来,“组企地”交流合作、深度融合将从“互通”迈向“畅通”,在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下,企业纪委还要继续主动靠前,积极与地方监委建立信任关系,增强联合的一体性和整体性认识,在联合监督、联合办案中进一步加强协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通条块壁垒,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央企与地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新局面,有效推进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本文作者系航空工业导弹院纪委书记)